公告日期:2019-12-16
公告编号:2019-021
证券代码:835717 证券简称:新思创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宁波新思创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
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新思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终止挂牌相关事宜》、《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
益保护措施》议案。并提请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公司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就申请终止挂牌事宜与公司股东保持积极沟通,公司控股股东徐永纪,实际控制人徐永纪、严丽慧承诺:“回购价格以回购相对人取得挂牌公司股票的成本为基础,经协商一致确定;回购数量为回购相对人截止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数量。”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情况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2 月 30 日)的《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为
准。具体如下:
1、回购相对人:在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2 月 30 日)登记在册但是未参加公司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
公告编号:2019-021
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2、回购承诺期间:终止挂牌之日起 1 个月内;
3、回购请求方式:回购相对人在回购有效期限内(自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1 个月内),向公司亲自送达、邮寄送达书面申请材料 且
发送电子邮件 ( 电 子 邮 件 地 址 :https://1458esb.com;邮寄地址:浙江
省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洞北路 36 号;联系人:严丽容;联系电话:
0574-88238525);书面申请材料包括:经回购相对人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回购相对人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账户托管券商营业部公章)、回购相对人有效联系方式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如需)。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回购相对人,则视为回购相对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承诺主体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4、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回购价格以回购相对人取得挂牌公司股票的成本为基础,经协商一致确定;回购数量为回购相对人截止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数量;
5、回购相对人与承诺主体之间就承诺事项的履行存在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同意的指定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6、承诺内容自本承诺对应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三、联系方式
由于回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严丽容
联系电话:0574-88238525
联系邮箱:https://1458esb.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洞北路 36 号
宁波新思创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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