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22
证券代码:835819 证券简称:心日源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江苏心日源建筑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的公告(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加强合作,通过投资、并购方式推动公司建筑节能业务在上下游产业链布局和产业整合,提升公司市场综合竞争力,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本公司拟在苏州与无锡瑞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领”),以及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发展集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城”)、重庆众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链”)签署《苏州瑞领五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发起设立投资管理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形式)。有限合伙企业名称暂为苏州瑞领五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的名称为准;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地为苏州市姑苏区金储街288号物流服务大厦730室(最终以工
商注册登记信息为准)。
合伙企业的合计认缴出资总额(即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0元,其中瑞领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0,000.00元人民币,占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的0.05%;名城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38,000,000.00元人民币,占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的19.00%;众链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60,000,000.00元人民币,占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的80.00%;本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900,000.00元人民币,占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的0.95%;具体出资缴付安排为,普通合伙人根据项目投资进度安排发出缴款通知书,有限合伙人应在收到该缴款通知书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按照通知书所载的收款账户和缴款金额缴纳其部分或全部认缴出资额。普通合伙人发出的缴款通知书应具备以下条件:就每一期出资,应缴付出资金额按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比例计算。普通合伙人应在其向有限合伙人发出缴款通知书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按其认缴出资比例向合伙企业缴纳其就该期出资应缴付的出资金额。
合伙企业应在主管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成立之日起开始存续。除非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提前解散,否则合伙企业的协议期限(“协议期限”)应持续直至首批认缴出资额到位之日起的6年为止。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根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62,188,902.18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期末资产净额为
10,388,848.87元。本次对外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900,000.00元,12个月内累计对外投资总额为4,350,000.00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6.99%,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期末资产净额的41.87%,因此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8年10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发起设立基金产品(有限合伙企业形式)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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