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23
公告编号:2019-034
证券代码:835819 证券简称:ST 心日源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江苏心日源建筑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江苏心日源建筑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于 2019 年 7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应出席本次董事会董事 5
人,实际与会董事 5 人,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
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公司就申请股票终止挂牌事宜,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公司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公告编号:2019-034
控制人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由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 同时满足如下条件的股东可称为本次回购对象:
1、在公司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未对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宜投赞成票的股东;
3、 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亲自送达、邮寄送达书面申请材料且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 异议股东所持公司的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6、 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以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 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为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格(考虑公司除权除息对股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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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回购有效期限
1、 自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60 日内,为本
次回购的有效期限。
2、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公司(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投递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且同时向下述指定邮箱发送股份回购申请电子邮件(以电子邮件进入公司指定接收系统的时间为准)。
3、 若异议股东未在此期间送达其书面及电子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本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满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由其指定的第三方不再承担收购义务。
(四) 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 特别提示及联系方式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终止挂牌事项后的一个月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由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最终审核,故终止挂牌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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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风险。
联系人:薛晖
联系电话:0512-80816558
联系人邮箱:https://1458esb.com
联系地址:苏州园区唯新路 6 号新能产业园 D 幢 3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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