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17
公告编号: 2017-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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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835831 证券简称:智铸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智铸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智铸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届
董事会十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会议由董事长蒲锦先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7 月 11 日
通过邮件、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 全体董事 7 名出席会
议。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方案:
(一) 《关于苏州智铸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
资子公司的议案》。
议案内容: 为优化公司战略布局,扩大公司发展规模,增强公
司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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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全资子公司。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对外投资公告》
表决结果: 赞成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二) 《关于苏州智铸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住所的议案》
议案内容: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住所。
公司现住所为:苏州工业园区林泉街 399 号东南院( 1#) 408
室。
变更后住所为:苏州工业园区若水路 388 号 E905 室。
表决结果:赞成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因公司变更住所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 因公司变更住所,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公司
章程的相应内容。
变更前,《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四条: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
区林泉街 399 号东南院( 1#) 408 室 。
变更后,《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四条: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
区若水路 388 号 E905 室 。
本次公司住所的变更、公司章程的修订,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
务发生变化,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要影响。
议案内容详见 2017 年 7 月 17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 智铸科技
公司章程》(公告编号: 2017- 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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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 赞成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 《 关于苏州智铸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修改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议案内容: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适应发展要求,公司在 2016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关于苏州智铸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
选 2 名董事的议案》,公司增选 2 名董事加入第一届董事会。新任
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8 年 9 月 16 日止。
议案内容详见 2016 年 11 月 30 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苏州智铸信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 2016-046)。
基于上述事实,公司现对原《董事会议事规则》做出部分修正。
原条款: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七条: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董事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其代
表,凡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然人经股东大会选举均可担任董事。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保证股
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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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
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
实履行董事职责。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应提请股
东大会补选。
董事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资格条件。
修改为: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七条: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董事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其代
表,凡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然人经股东大会选举均可担任董事。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保证股
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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