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28
证券代码:835831 证券简称:智铸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智铸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智铸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7月27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蒲锦先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7月21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全体董事7 名出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方案:
(一)《关于苏州智铸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更好地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定向发行不超过479.4520万股(含本数)的股票,每股发行价格计人民币 14.60元,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999.9992万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5G的开发,包括NB-IOT和SMALLCELL基站;对外投资重庆全资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归还借款。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智铸科技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7- 032)。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1票。
回避表决情况:因本议案涉及与公司董事姜明达先生存在关联关系的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参与本次认购,故董事姜明达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挂牌公司发行股票的应当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项账户”),挂牌公司应当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上述要求,现提请董事会批准设立专项账户,并与主办券商、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公司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鉴于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股东大会组成人数将发生变更,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完成上述股票发行事项后,根据公司最新的
注册资本、股份总数、股东大会组成人数以及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
的其他事项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配合公司此次股票发行,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根据股
东大会决议和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起止日期、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
2. 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及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聘用中介机构协议、股票认购协议;
3.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申报备案及股东变更登记事项;
4. 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的实际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
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5. 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调整本次股票发行方案(如有);
6. 授权董事会聘请参与本次股票发行的中介机构并决定其专业服
务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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