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0
公告编号:2017-005
证券代码:835916 证券简称:高速物流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高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6年5月1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利润表设置“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计入管理费用。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务[2016]22 号)的规定。
2016年5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增值税相关交易,影响资产、负债等
金额的,按该项规定调整。利润表中的”营为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原计入管理费用的相关税费,自 2016年 5月 1 日起调整计入”税金及附加“。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三)变更原因
公告编号:2017-005
2016年12月3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增值税会
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 号)。根据前述规定,公
司于2016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
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
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
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将合并种润表及母公司的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理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2、自2016年5月1日起,房产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土
地使用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 5月 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调增合 公告编号:2017-005
并利润表税金及附加本年金额977,784.75元,调减合并利润表管理
费用本年金额977,784.75元;调增母公司利润表税金及附加本年金
额 977,784.75元,调减母公司利润表管理费用本年金额
977,784.75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福建高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福建高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福建高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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