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3
公告编号: 2017-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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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835916 证券简称:高速物流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高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2017 年 6 月 12 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 2006) 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财会( 2017) 15 号)的规定,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
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本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三)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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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财会( 2017) 15 号)的通知。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
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决策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
策的变更。
四、 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
定变更,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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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
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2017 年 1-6 月财务报表累计影响为:“其他收益”科目增加
890,245.50 元,“营业外收入”科目减少 890,245.50 元,对公司
的利润无影响。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福建高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福建高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福建高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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