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08
公告编号:2020-030
证券代码:835992 证券简称:环幕传媒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环幕影视文化传媒(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环幕影视文化传媒(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
收到日期:2020 年 12 月 8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 12 月 3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环幕影视文化传媒(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挂牌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与奉化道交口东北侧晶采大厦 2-101-02B 室;
马征,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限:2018 年 11 月 16 日至 2019 年 7 月
12 日);
孙启芳,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任职期限:2018 年 10 月 30 日至 2019
年 9 月 9 日)。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募集资金使用违规
公告编号:2020-030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挂牌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份完成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875 万元。2019
年 1 月份,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上的 79.60 万元转入公司基本户,2 月份将剩余
金额 765.73 元转入公司基本户并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合计金额占募集资金总额的 9.11%。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公司将原用于影视制作、发行和投资影视项目领域未使用完的资金79.68万元变更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对喀什兄弟同盟影视传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欠款事项,上述金额占募集资金总额的9.11%,挂牌公司于 2019 年 8 月补充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的规定,构成募集资金使用违规。
时任董事长马征、时任财务负责人兼财务总监孙启芳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1.4 条、1.5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和情节,以下自律监管措施:
对环幕传媒、时任董事长马征、时任财务负责人兼财务总监孙启芳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目前已处于停产停业状态,无固定经营场所,并已遣散大部分员工。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0-030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重视上述问题,规范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二)整改情况
在主办券商的督促下,挂牌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2019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19-039、2019-043、2019-054),对募集资金使用违规事项进行了补充确认。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环幕影视文化传媒(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公司监管一部发[2020]监管 666 号)
环幕影视文化传媒(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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