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德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世德堂资讯
2016-08-30 15: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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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8-30

公告编号: 2016-032证券代码: 836169 证券简称: 世德堂 主办券商: 中原证券

苏州世德堂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苏州世德堂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募集资金的管理, 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 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 ) 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 苏州世德堂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 ) 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 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法律规定的公开及非公开等方式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第三条 募集资金的用途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且只能用于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以下简称“ 募投项目” )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如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 公司应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 组织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 做到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开、 透明和规范。 公司董事会应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投向及使用情况、 使用效果, 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第六条 公司根据全国股转系统的相关规定及本制度, 按照经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放第七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发行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 ) 。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

公告编号: 2016-032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户作为认购账户。 募集资金的存放应坚持集中存放、 便于监督的原则。公司应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专户数量( 包括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设置的募集资金专户) 原则上不得超过募投项目的个数。 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和募集资金的存取由公司财务部办理。第八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 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 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公司应将募集资金及时、 完整地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第九条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除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外, 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存储于其他银行账户( 包括但不限于基本账户、 其他专用账户、临时账户) ; 募集资金专户亦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开设多个募集资金专户的, 必须以同一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资金在同一专用 账户存储的原则进行安排。

第三章 募集资金的使用第十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及公司有关规定履行资金审批手续。第十一条 投资项目应按董事会承诺的计划投资项目实施。确因不可预见的客观要素影响, 项目不能按承诺的预期计划完成时, 须对实际情况公开披露, 并详细说明原因。第十二条公司在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股份登记函之前, 不得使用该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程序:( 一) 根据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等公开承诺的项目或经合法程序变更的项目, 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项目实施计划、 进度编制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并提交给公司董事长审批, 同时抄送公司证券部;( 二) 公司董事长针对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公司投资计划及计划是否合理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公司证券部对其合规合法性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经董事长批准后, 交公司财务部备案;

公告编号: 2016-032( 三) 董事会秘书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和进度向财务部提出资金支付申请;( 四) 由公司财务部组织资金, 财务负责人根据备案资金计划, 依据董事长批准的资金数额进行付款。第十四条 公司财务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及时进行决算审计。 若投资项目实际使用余额与承诺使用金额不一致, 应对差异进行分析并作出说明。第十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中的承诺相比, 出现下列变化的, 视作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一) 放弃或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 募集资金投资方式、 投资地点发生显著变化;( 三) 全国股转系统或相关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第十六条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 除董事会应向股东大会作详细陈述并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外, 还应当经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十七条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 募集资金可暂时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但必须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进行公开信息披露,并将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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