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03
当事人:
浙江卓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卓锐科技,证券代码:
836175),住所地: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七贤桥村(2幢)北4楼。
宋夫华,男,1977年出生,董事长、总经理。
何钐,女,1987出生,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有以下违规事实:
2016年1月至11月期间,你公司参股子公司杭州微旅信息技
术公司的股东邓剑然多次向公司借款,累计金额达1148.95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邓剑然已归还款项。该笔关联交易由你公
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宋夫华审批通过,但未履行内部审议程序,也未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