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836193 证券简称:瑞一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上海瑞一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上海瑞一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及《上海瑞一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瑞一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经审阅公司《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基于独立
判断,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21
二、 《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经审阅公司《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为保障公司发展需要,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经审阅公司《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基于
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经审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在以前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依据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财务审计工作,并对公司包括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在内的相关工作进行了指导,对公司规范运作及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作为独立董事,经审阅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和损害挂牌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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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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