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17
公告编号:2019-020
证券代码:836301 证券简称:双翼科技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深圳市双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17年7月31日
诉讼受理日期:2017年6月12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黄葵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江溶、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深圳市双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庞峥嵘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余洁、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三)第三人或其他利害相关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深圳市双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赖伟强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赖勇龙、福建南州律师事务所
(四)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原告认为第三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赖伟强在未取得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一致同意的情况下代表第三人就被告于2017年5月18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
公告编号:2019-020
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及《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投出赞成票的行为属于违法且无效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1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双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
(五)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1、依法判定被告2017年5月18日股东大会做出的《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无效;
2、依法判定被告2017年5月18日股东大会做出的《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无效;
3、依法判定由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1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双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
(六)案件进展情况:
2018年4月11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对本案相关人第三人作出的(2017)粤0306初168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1、驳回原告黄葵的诉讼请求;2、本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承担。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6月4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双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
2018年6月29日,本案相关人第三人收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寄出的原告就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对本案第三人作出的(2017)粤0306初16812号民事判决书的上诉状,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7月2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双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该案二审开庭时间为2019年1月17日。
2018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粤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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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初16796号民事判决书。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28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双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
2019年1月18日,收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寄来原告黄葵递交的《民事上诉状》,其上诉请求为:1.撤销原审法院(2017)粤0306初16796号民事判决。2.判决确认双翼科技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做出的《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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