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邦节水:东兴证券关于新疆中企宏邦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摘牌宏邦资讯
2021-04-29 21:42:1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1-04-29



东兴证券



关于新疆中企宏邦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兴证券作为新疆中企宏邦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其他与定期报告相关风险事项 是



2 重大亏损或损失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对新疆中企宏邦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邦节水”或“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



(1)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如宏邦节水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持续经营所述“2016 年由于国家政策性调整,公司部分子公司所属行业的农业节水灌溉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资质被取消,承接新的工程业务需要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资质,子公司不具备承接工程业务的条件,陆续停止经营。公司拟对子公司闲置设备采用对外租赁或出售的处置方式,公司将从工程为主、产品为辅的战略逐步开始向以产品生产销售为主、工程为辅的战略转移。国家政策性调整以及市场等因素导致公司近五年经营业绩持续下

滑,累积经营亏损巨大:营业收入分别为 2020 年 4,048.22 万元、2019 年 3,356.60

万元、2018 年 4,221.53 万元,2017 年 10,405.05 万元,2016 年度 16,281.25 万元,

连续五年均处于亏损状态,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5,096.77

万元。”宏邦节水披露并拟定扭转持续经营的措施,但措施的可行性及有效性注册会计师无法判断。



(2)往来款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七、(二)、(四)所述,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宏邦节水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1,135.07 万元、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 1,222.49 万元,注册会计师实施了函证等必要程序,但函证回函率较低。注册会计师亦无法通过其他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上述款项余额的准确性。



(3)货币资金



如财务报表附注七、(一)所述,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宏邦节水货币资

金余额为 538.33 万元,注册会计师实施了函证等必要程序,但部分银行账户无法函证及未能取得银行的回函。注册会计师亦无法通过其他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上述款项余额的准确性。



(4)其他



2020 年宏邦节水母公司将滴灌带厂房及生产线出租给田宗伦和秦霞(2020年 03 月 8 日在麦盖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了麦盖提县金鑫滴灌带厂),合同期为 5 年,租赁费:滴灌带造粒设备、设施及场地按每年 5 万元支付;滴灌带生产设备、设施及厂房场地及老食堂紧连的 5 间宿舍按每销售 1 卷滴灌带(2000

米/卷)上交 5 元的承包费进行结算。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宏邦节水账上未

见到相应的租赁收入。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该租赁事项的合理性,且无法预计该笔租赁事项的未来现金流入。



2.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50,967,709.91 元,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为69,986,832.00 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公司于 2021 年4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并提请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董事会、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均根据《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就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做了专项说明,同时公司监事会也针对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有关事项专项说明发表了意见。



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无法确定保留意见涉及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https://1458esb.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