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19
东兴证券
关于新疆中企宏邦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兴证券作为新疆中企宏邦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公司未能按期回复年报问询函 不适用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新疆中企宏邦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邦节水”或“公司”)
于 2021 年 8 月 5 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监管一部出具的关于对新疆中企宏邦节水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年报问询函【2021】第 430 号),要求公司就提出的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8 月 19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股转公司监管一部。主办券商已就上述事项多次通过各种方式催促该公司。截至 2021 年8 月 19 日,宏邦节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对年报问询函进行回复,也未向股转公司申请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未能及时回复年报问询函,公司可能会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与宏邦节水及其实际控制人进行多次沟通,督促挂牌公司及时回复年报问询函,配合主办券商的持续督导工作和全国股转公司监管工作。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宏邦节水的持续督导义务,多次告知宏邦节水未回复年报问询函将面临的风险。
主办券商将继续督促宏邦节水尽快回复年报问询函,并将持续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情况。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东兴证券
2021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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