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03
公告编号:2018-029
证券代码:836394 证券简称:卓越能源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烟台卓越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8年7月1日审议并通过:
(1)选举王真光先生、马海光先生、沈剑桦先生、于成钢先生、刘建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选举蒋勇革、高月霞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次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方式通知全体全体股东,实际到会全体股东7人,持有公司股份24,930,000股,占股份总数的100.00%,会议由董事长王真光先生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1)同意股数24,93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同意股数24,93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公告编号:2018-029
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7月1日审议并通过:
(1)选举王真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聘任吕志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曲新华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会议召开9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实际到会董事5人。会议由王真光先生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1)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根据2018年7月1日召开的员工大会选举苑成举女士为职工代表监事,与蒋勇革先生、高月霞女士组成新一届监事会。
4、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7月1日审议并通过:选举蒋勇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会议召开9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蒋勇革先生主持。
公告编号:2018-029
以上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被任免董监高人员情况
该任命董事长王真光持有公司股份8,25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33.09%,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该任命董事马海光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该任命董事沈剑桦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该任命董事于成钢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该任命董事刘建军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该任命监事会主席蒋勇革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该任命监事高月霞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该任命监事苑成举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该任命总经理吕志刚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该任命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曲新华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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