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01
证券代码:836500 证券简称:星河亮点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北京星河亮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星河亮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
年11月30日下午15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
议的通知于2016年11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
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星河亮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
1、议案内容:
为开展物联网业务、扩大公司业务范围,公司拟联合张平、杨新杰共同出资设立宁波艾欧迪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欧迪”),艾欧迪注册 资本拟定为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拟现金出资300万元,占艾欧迪注 册资本的30%,张平拟现金出资680万元,占艾欧迪注册资本的68%;杨新杰 拟现金出资20万元,占艾欧迪注册资本的2%,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总资产为
260,305,984.47元,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为210,588,550.07 元。
1、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总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为:
260,305,984.47元*50%=130,152,992.24元
2、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为:
210,588,550.07元*50%=105,294,275.04元
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为:
260,305,984.47元*30%=78,091,795.34元。
因300万元小于上述计算的金额,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第二条及第三十五条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因交易方张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方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
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表决1票。董事张平作为该议案的
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定向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向符合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吉富1号广发金元顺安资产管理计划定向发行股票,本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3元,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5,119,454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5,000,000.22元。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对外投资,开拓新
的业务市场及进行新产品研发,并偿还公司银行贷款。
具体发行方案详见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的《北京星河亮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
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北京星河亮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限度的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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