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26
公告编号:2022-012
证券代码:836608 证券简称:ST 帝通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广东帝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情况
申请执行人佛山市潘华贸易有限公司以被执行人广东帝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申请对被执行人移送破产审查。
2022 年 5 月 20 日,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出具了(2022)粤 0606
破申 23 号《民事裁定书》,同意受理申请人佛山市潘华贸易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广东帝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一案。
二 、(2022)粤 0606 破申 23 号《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粤 0606 破申 23 号《民事裁定
书》的裁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受理申请人佛山市潘华贸易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广东帝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
(二)由本院指定管理人广东龙浩律师事务所接管广东帝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广东帝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公告编号:2022-012
三、破产清算受理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开展破产清算工作,并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指南》等有关规定,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应当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停牌,直至按规定披露或相关情形消除后复牌。因全国股转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出具关于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无异议函,
公司股票已自 2022 年 1 月 14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停牌。公司未能
在 2022 年 4 月 29 日之前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因此新增强制停牌事项,公司
已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股票新增强制停牌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公司将尽快申请增加停牌事项。
(三)法院已受理债权人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公司存在可能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公司敬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22)粤 0606 破申 23 号《民事裁定书》
广东帝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