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02
公告编号:2018-028
证券代码:836612 证券简称:瑞博龙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山东瑞博龙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因公司发展需要,2018年1月23日,临邑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综合授信合同》,授信贷款额度为400万元,授信期限为2018年1月23日至2019年1月22日,本公司股东赵胜国与郑万强、刘芳共同提供最高额为400万元的保证担保。赵胜国与郑万强、刘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其中郑万强、刘芳为公司担保的预计已经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大于本次发生金额。赵胜国为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为偶发性关联交易。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追认赵胜国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由于本议案关联董事郑
公告编号:2018-028
万强、刘芳、赵胜国回避了表决,不足3票,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赵胜国
住所: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稽山南苑11号3单元
(二) 关联关系
赵胜国先生为山东瑞博龙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公司股权为22.17%。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纯受益行为,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公司发展需要,2018年1月23日,临邑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综合授信合同》,授信贷款额度为400万元,
公告编号:2018-028
授信期限为2018年1月23日至2019年1月22日。本公司股东郑万强、刘芳、赵胜国提供最高额为400万元的保证担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通过有偿使用资金方式为自身发展补充流动资金,赵胜国先生为上述资金借用提供无偿连带保证担保,以支持公司发展,是合理必要且真实的。
六、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瑞博龙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山东瑞博龙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