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28
公告编号:2019-004
证券代码:836612 证券简称:瑞博龙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山东瑞博龙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15日作出(2019)鲁1424民初110号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冻结山东瑞博龙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冻结银行账户金额为744,983.55元。详情请见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山东瑞博龙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19-003)。
由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的疏忽,造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时未及时披露。公司对于公告的延期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今后加强各部门培训,并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信息披露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
特此公告!
山东瑞博龙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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