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2-14
公告编号:2020-002
证券代码:836612 证券简称:瑞博龙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定向回购的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山东瑞博龙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400793904463L
承诺主体名称 郑万强
□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董监高
□收购人□其他______
□权益变动□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日常及其他股票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其他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有效期 1 个月
承诺履行期限 回购相对人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书面回购请求之日起 1
公告编号:2020-002
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
二、 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郑万强先生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郑万强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万强先生承诺于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对回购相对人在承诺有效期内提出的书面回购请求,在承诺履行期限内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1、回购相对人:
摘牌过程中产生的具备异议股东资质的股东。
2、回购请求方式:
回购相对人需在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向公
司书面提出书面回购申请。回购相对人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回购相对人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回购相对人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若回购相对人未在上述有效期限内提交其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本人不再承担股份收购义务。
3、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回购相对人取得该部分股份的初始成本价格,具体回购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公告编号:2020-002
三、 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公司已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同时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公司
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万强先生承诺于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对回购相对人在承诺有效期内提出的书面回购请求,在承诺履行期限内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根据郑万强先生提供的资产说明,郑万强先生具备履约能力和收购实力。
期后,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与 10 名未参会股东进
行了沟通,其中,8 名未参会股东(具体为何勇钢、姜金策、刘欣欣、王洪春、王丽、张广山、闫琦、闫庆祥,合计持有股份 8,325,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75%),公司经与其沟通,已向公司出具书面承诺函,同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并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其中,何勇钢、姜金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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