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02
公告编号:2020-003
证券代码:836612 证券简称:瑞博龙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山东瑞博龙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瑞博龙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 2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公开披露了《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定向回购的承诺)》(公告编号:2020-002)。经过相关核查,对上述公告中所提及“回购价格”部分内容进行以下更正和修改并重新披露如下: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更正前:
回购价格:回购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回购相对人取得该部分股份的初始成本价格,具体回购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更正后:
回购价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按回购相对人取得挂牌公司股票的成本价,对回购相对人所持股票实施回购。
二、其他相关事项
公告编号:2020-003
除上述更正外,《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定向回购的承诺)》(公告编号:2020-002)其余部分没有更改。更正后的《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定向回购的承诺)(更正后)》(公告编号:2020-004)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山东瑞博龙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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