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7
银城物业: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南京银
城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南京银城物
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5月26日上午10: 00
结束时间:2017年5月26日上午12: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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