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9
公告编号:2017-015
证券代码:836796 证券简称:盛达机器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盛达机器股份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
[2017]15号)。
(三)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通知,自2017年6月
12日起施行。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7-015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受到会计政策变更影响。
公告编号:2017-015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福建盛达机器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福建盛达机器股份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福建盛达机器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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