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09
公告编号:2017-018
证券代码:836796 证券简称:盛达机器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盛达机器股份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盛达凯嘉机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于 2017年9月28日收到厦门市环境保护局翔安分局2017年9月28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厦环(翔)罚决字[2017]159号)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处罚事项
厦门市环境保护局翔安分局执法人员对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子公司危废贮存场所所存放的危废包装袋未贴标识标签。
以上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二、处罚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并参照《厦门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AD9-(一)-(1)项标准。
公告编号:2017-018
厦门市环境保护局翔安分局对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和处理:罚款人民币三万元整。限于接到罚款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到指定银行和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将每日按处罚数额的3%加处罚款。
三、处罚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已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积极整改,并将按规定期限缴纳罚款。上述处罚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整改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此次环保事件,积极配合环保部门推进并完成了整改工作。公司及子公司现已加强了各类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完善污染废弃物的规范化贮存工作,并组织公司及子公司员工学习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了环境保护意识。
五、备案文件
《厦门市环境保护局翔安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厦环(翔)
罚决字[2017]159 号)
福建盛达机器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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