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8
关于福建盛达机器股份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
福建盛达机器股份公司并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福建盛达机器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第二次反馈意见:
请公司补充说明并披露公司期后发生的民事纠纷情况。请主办券商及律师结合公司及诉讼对方的财务状况核查前述纠纷是否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们在5个工作日内对上述反馈意见逐项落实,并通过全
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上传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二一五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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