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14
公告编号:2023-021
证券代码:836825 证券简称:国信创新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国信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 6 月 12 日,北京国信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注销依据
根据公司《北京国信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应分三期行权,每期间隔 12 个月,有效期为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激励对象可在股票期权授予日起满12 个月后的 48 个月内按 30%、40%、30%的比例分三期行权。
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分为两个层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行权期 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经审计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
第一个行权期
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不低于 2,500 万元
以上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指标为基数,经审计归属
第二个行权期
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4%
第三个行权期 以上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指标为基数,经审计归属
公告编号:2023-021
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3%
注:以上指标均为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且不考虑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在等待期内及行权时须持续在岗,且没有出现以下情形:
① 严重违纪行为,参见《公司员工手册》奖惩制度章节;
② 自行辞职,或因个人原因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③ 行权期上一年度,激励对象所属部门整体绩效考核不合格的;
④ 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从 2020 年至 2022 年,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均未达到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因此尚未实施过行权工作,且到本激励计划 60 月期满之日(2025 年 12 月 17 日)
已剩余不足 36 个月,已不具备完成全部三期行权的可能。经论证,上述情形构成“出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应当注销股票期权情形”。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公司启动注销《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期权简称:国信 JLC1;期权代码:850006)第一个行权期期权份额的相关工作,涉及注销数量为 60 万份股票期权。
三、 拟注销期权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数量为 60 万份,期权涉及股份数量约占公司现存股本总额 50,373,431.00 股的 1.1911%,具体情况如下:
拟注销数量占授
拟注销数量 剩余数量
序号 姓名 职务 予总量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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