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25
公告编号:2017-041
证券代码:836945 证券简称:紫光照明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紫光照明技术股份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3月3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1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洪超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的批准。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42,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5.24%。
二、 议案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7-041
(一)审议通过《关于追认获得深圳市鹏金所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金所”)及其该平台相关项目出借人借款伍佰万元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2017年2月17日向鹏金所及其该平台相关项目出借人
申请贷款伍佰万元整,2017年2月23日该笔贷款已经取得,该笔贷
款可根据实际情况拆分多笔,借款基本信息为: 借款用途:生产经
营性借款;借款金额: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借款期限:2个月;借
款年化利率:6.3% 本次贷款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高新投”)为上述全部贷款债权向鹏金所及其该平台相关项目出借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刘洪超先生,及其配偶田薇向高新投提供反担保保证担保,并与高新投签署《反担保保证担保合同》。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8,142,5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股东刘洪超先生对本次借款提供关联担保。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刘洪超先生持有的13,857,480股执行回避表决程序。
公告编号:2017-041
三、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紫光照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5日
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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