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2-18
华安证券关于深圳市紫光照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第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
券”或“辅导机构”)与深圳市紫光照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照
明”或“公司”)签署的<深圳市紫光照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协议》(以下简
称“《辅导协议>”),华安证券作为紫光照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辅导机构,于
2019年7月12日向贵局提交了深圳市紫光照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备案登
记材料并获得受理。辅导工作自辅导备案后持续开展,现将第二期辅导工作进展
情况向贵局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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