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0
关于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三期)
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派的辅导工作小组由徐杰、王建玮、张腾夫、蔡宇宁、何萱潼、罗森六人组成,其中:徐杰、王建玮、张腾夫为保荐代表人,王建玮担任辅导小组组长及现场负责人。以上人员均为民生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均取得了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具备辅导工作必需的法律、会计等专业知识和投行业务经验,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拟上市公司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具备辅导资格。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本季度辅导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2、辅导的方式
在本辅导期间,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了灵活有效的辅导方式,主要包括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中介机构协调会、相关政策解读、专题培训等。辅导人员到辅导对象进行现场检查、考察、辅导,检查公司独立规范运营情况,督促辅导对象完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辅导工作的主要内容如下:
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其他中介机构定期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就重点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积极协商和解决辅导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公司从各方面规范运作,取得良好的效果;
2、督促辅导对象、接受辅导人员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或培训,辅以个别答疑、内部协调会、推送备忘录等辅导方式,促进相关人员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3、组织其他中介机构对辅导对象进行辅导培训,并组织了模拟考试,了解被辅导人员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掌握情况,并组织对《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
《关于加强注册制下中介机构廉洁从业监管的意见》等文件进行学习;
4、组织辅导对象参加证券市场知识测试,目前需通过测试的辅导对象已全员通过证券市场知识测试;
5、全面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更为系统、深入地了解贝特科技的基本情况、业务发展情况,全面收集了贝特科技历史沿革、业务与技术、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组织机构与内部控制、财务会计、业务发展目标、募集资金运用、股利分配情况、风险因素等方面的基础资料,对取得的工作底稿进行了整理;
6、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同辅导对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针对前期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归纳,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亦为本次辅导的专业机构,配合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辅导对象实施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目前,辅导对象募集资金投向情况已基本确定,辅导对象积极准备募投项目相关工作中,已完成项目可行性分析,正在进行审批备案等工作。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深圳市高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高新投")为国有股东,根据规定需要取得国有股权管理方案批复。辅导工作小组将继续跟进上述事项,尽快取得批复。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辅导人员将继续按照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对辅导对象展开辅导和规范,辅导工作重点主要包括:
1、根据辅导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持续引导辅导对象学习上市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指引、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内容,督促辅导对象了解和熟悉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尤其是最新的监管政策和规范运行要求;
2、继续通过现场尽职调查,对辅导对象的历史沿革、关联交易、公司治理、规范运作、董监高任职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督促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机构、规范关联交易等;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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