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08
公告编号:2017‐029
证券代码:836952 证券简称:贝特科技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7
年5月16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585,869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50000元人民币现金(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
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税【2015】101 号文);QFII 实际每 10
股派0.765000元,对于QFII之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
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 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
税款0.170000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
0.08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6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
6月15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公告编号:2017‐029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6月14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6月
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未确权的股东由本公司自行派发现金红利。
五、 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新竹路4号新竹苑16座601
联系人:朱晶
电话:0769-23078202
传真:0769-83521857
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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