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06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公告
2015年12月18日,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特
科技”或“挂牌公司”)与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签订《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以下简称“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依据《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约定,经新时代证券推荐,贝特科技于2016年4月25日正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挂牌。
自贝特科技挂牌至今,新时代证券依照双方签署的协议为挂牌公司配备符合规定的专门持续督导人员,协助挂牌公司管理层熟悉和理解股转系统相关业务规则,并督导和协助挂牌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股转系统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的进行信息披露,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地对贝特科技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持续督导期内,贝特科技公司治理机制及信息披露情况良好,能够配合新时代证券进行持续督导工作,落实整改意见。此外,贝特科技已就在持续督导期内真实、准确、完整地向我公司告知了持续督导相关事实,且提供的持续督导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等事项进行承诺。根据新时代证券与贝特科技签订的《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贝特科技已向新时代证券支付了持续督导费用。
现根据贝特科技战略发展需要,经新时代证券与贝特科技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已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已于2017年10月26日与贝特科技签署《持续督导终止协议书》。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有关议案已经挂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亦于2017年11月2日向挂牌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
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相关协议自该函出具之日起生效。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行为不会对贝特科技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新时代证券声明:“本公司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未勤勉尽责的,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不因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而免除。”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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