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特科技: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贝特科技资讯
2018-02-01 18: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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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2-01

证券代码:836952 证券简称:贝特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8年2月1日,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就本次股票发行方案中股份认购事宜安排如下:



一、在册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一) 在册股东的认定



在册股东指截至审议本次股票发行股东大会确认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二)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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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在册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公司章程未对现有股东优先认购权的安排做出相关规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 2013年 12月 30 日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第八条的规定;“挂牌公司股票发行以现金认购的,公司现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的股票有权优先认购。 每一股东可优先认购的股份数量上限为股权登记日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与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的乘积。 公司章程对优先认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故认为,此次股票发行,公司现有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



截至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月29日),在



册股东均享有优先认购权,每个在册股东优先认购的股份数量上限为股权登记日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与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的乘积取整数。行使优先认购权的在册股东应于本次股票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后2个转让日内与公司签订股份认购合同,并于指定日期内(以认购公告为准)将认购资金汇入公司指定账户,逾期视为放弃,公司不再与其签订放弃优先认购承诺书。对于在册股东放弃优先认购的股份,由公司自行安排其他投资者认购。



截至目前,未有在册股东与公司签订股份认购合同。



(四) 缴款时间及程序



在册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的,应在规定时间与公司签订股份认购合同,其缴款时间及程序与新增投资者一致。



二、新增投资者认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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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增投资者的认购安排



根据公司2018年1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



的《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



(公告编号:2018-002),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认购数量如下:



姓名 每股价格 拟认购数量 拟认购金额(元) 认购方式



(元/股) (股)



深圳市达晨创联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16.96 880,000 14,924,800.00 现金



限合伙)



深圳同创锦荣新三板 16.96 590,000 10,006,400.00 现金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



翰裕源股权投资合伙 16.96 88,000 1,492,480.00 现金



企业(有限合伙)



谢琴 16.96 30,000 508,800.00 现金



梁惠棠 16.96 180,000 3,052,800.00 现金



合计 1,768,000 29,985,280.00



(二)缴款的时间安排



1、缴款起始日:2018年2月6日(含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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