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29
上海功途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〇年九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上海功途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由上海正邦教育培训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
第三条 公司名称:上海功途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外青松公路 4925 号 D-54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55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是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其他依据本章程规定
被公司董事会任命为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采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员工和公司共同发展,并使股东获得满意的经济回报。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教育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及销售(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50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第十七条 公司的股票采用记名股票形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
登记存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名册由公司董事长签名、加盖公司公章。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的名称、认购股份的数额如下:
序号 股东 认购股份数额 持股比例
1 杨勤国 168.75 万股 33.75%
2 邱南 168.75 万股 33.75%
3 于海 112.50 万股 22.50%
4 上海功途信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50.00 万股 10.00%
合并 500.00 万股 100.00%
第十九条 发起人认购股份的方式:
上海正邦教育培训有限公司以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值折成股
份有限公司股本 5,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余额人民币 266,263.43 元
计入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各发起人按其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对上海正邦教
育培训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相应地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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