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13
时宇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1.议案内容:
为确保公司有充足的营运资金,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
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时宇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拟分别与平
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天元节保技术有限公司、平安
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讯茂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
合同,以“融资租赁”的方式分别融资人民币74. 80万元和
130. 00万元,用于购买生产设备,租金计算方式均为不等额租金
法,租金支付期次均为23期次,每期为1个月。
同时,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瑞金先生和唐剑伟先生、刘
瑞金先生的配偶张梦珊女士分别为上述两笔融资租赁合同提供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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