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8
证券代码:837097 证券简称:远东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湖北远东卓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收购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人民币不超过1.8亿元的价格收购沈丹妮、郑忠根分
别持有的珠海市凌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凌印”)90%、10%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获得珠海凌印 100%股权。珠海凌印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与珠海凌印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收购股权的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说明如下: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珠海凌印(未经审计)总资产额为
126,697,636.54元,净资产为83,489,968.63元。根据《非上市公众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珠海凌印总资产及净资产均未达到1.8亿元,故公司本次收购股权的资产总额和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1.8亿元计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2017年)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1,037,374,097.16 元,资产净额为692,475,860.61元,本次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2017 年)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比例的50%以上;也未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2017年)合
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的 50%以上且拟收购资产总
额未达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比例的30%以上;且公司12个月内不存在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故基于公司实际资产情况、公司本次收购意图以及珠海凌印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判断,本次收购不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8年4月1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收购珠海市凌印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1票、弃权0票。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投资、担保、借贷、资金借出管理制度》的规定,该事项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三)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收购无须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即可。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一
交易对手方姓名沈丹妮,性别女,国籍中国,住所为浙江省慈溪市观海卫镇小团浦村金鸡门头双店跟路29号,最近三年担任过珠海市凌印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副总经理职务。
2.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二
交易对手方姓名郑忠根,性别女,国籍中国,住所为江苏省苏州市沧浪区姑香苑34幢106室,最近三年担任过珠海市凌印科技有限公司业务经理职务。
3.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方与挂牌公司、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珠海市凌印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类别:股权
交易标的所在地: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西三路7号二号厂房
二至四层
经营范围:环保产品的研发;打印耗材、墨盒、硒鼓的生产、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标的公司信息说明:珠海凌印成立于2009年9月4日,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 914404006947189727,法定代表人沈宁飞,公司注册资
本2,000万元。主要股东为沈丹妮与郑忠根,持股比例分别为90%与
10%;经营范围:环保产品的研发;打印耗材、墨盒、硒鼓的生产、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截至 2017年 12月 31 日,珠海凌印(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26,697,636.54元,净资产为83,489,968.63元。
(二)交易标的资产在权属方面的情况
此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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