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8
公告编号:2018-056
证券代码:837097 证券简称:远东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湖北远东卓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补充承诺及提醒异议股
东尽快与公司取得联系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于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补充承诺
湖北远东卓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31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作出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愿意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
为进一步保护异议股东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作出补充承诺:尚未和公司联系的股东及已知晓公司终止挂牌事项,但尚未明确表态的股东,可以自公司终止挂牌申请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审核同意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公司控股股东、实
公告编号:2018-056
际控制人提出股份回购申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对上述异议股东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不低于股东取得股份的成本价,具体价格、回购方式及回购主体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该补充承诺公告日,尚未和公司联系和已知晓公司终止挂牌事项但尚未明确表态的股东;
4、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提交书面回购申请,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5、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6、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7、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异议股东申报股份回购期限为自公司终止挂牌申请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审核同意之日起三个月内,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通过书面方式向公司提交股份转让申请,上述期限内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股份回购事项达成一致并订立书面转让协议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回购事项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姚岚
电话:0713-8822699
公告编号:2018-056
手机:18772385245
地址:黄冈市新港一路特一号
邮箱:https://1458esb.com
二、提醒异议股东尽快与公司取得联系
由于本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补充承诺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期限自公司终止挂牌申请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审核同意之日起三个月内,具有一定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股东,请尽快按照本公告所示的联系方式与公司取得联系。
特此公告。
湖北远东卓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