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30
公告编号:2018-040
证券代码:837107 证券简称:星鑫航天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湖南星鑫航天新材料股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关于对湖南星鑫航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湖南星鑫航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8年7月25日
生效日期:2018年7月19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湖南星鑫航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鑫航天”或“公司”)
黄明国:董事长、总经理
谢英利:董事、财务部出纳
黄明亮: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2017年期间,星鑫航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明国及其控制的衡阳金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合伙企业通过支付保证金、借款等形式累计违规占用公司资金545.48万元。同时,星鑫航天向其董事谢英利提供借款192.62万元。上述违规占用金额合计738.10万元,占公司2016年净资产比例10.06%。相关资金占用发生时未经审议和披露。
公告编号:2018-040
二、 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2017年期间,星鑫航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明国及其控制的衡阳金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合伙企业通过支付保证金、借款等形式累计违规占用公司资金545.48万元,资金占用发生时未经审议和披露。同时,在2017年期间,星鑫航天向其董事谢英利提供借款192.62万元。上述违规占用金额合计738.10万元,占公司2016年净资产比例10.06%。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上述违规占用金额已全部归还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如适用):
星鑫航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占用资金和董事拆借公司资金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4条、第4.1.4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息披露细则》)第四十八条第十三款的规定。挂牌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和董事占用公司资金,其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业务规则》第1.4条的规定;未及时披露占用资金的情况,其行为违反了《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针对上述违规事实,星鑫航天时任董事长对以上资金占用进行了审批,时任董事会秘书未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事项,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业务规则》第1.5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和《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股转公司做出了如下决定:
对星鑫航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黄明国、谢英利和黄明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员应当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业务规则》、《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规则,诚实守信、规范运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占用资金,认真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告诫星鑫航天及相关责任人员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股转公司将
公告编号:2018-040
进一步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公司应自收到本自律监管决定书之日起2个转让日内及时披露相应信息。
三、 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相关的资金占用行为暂未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2017年公司的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未出现异常。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相关的资金占用行为暂未对公司财务方面没有产生负面影响,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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