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菲特: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告
科菲特资讯
2017-11-28 17: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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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1-28

公告编号:2017-061



证券代码:837367 证券简称:科菲特 主办券商:中投证券



江苏科菲特生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对公司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科菲特生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11月28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科菲特生化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7〕63号),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事项



公司未在2017 年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编制并



披露半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信息披露》第四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二、受到的监管措施



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公司说明及整改措施



(一)公司于2017年3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过《关于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公告编号:2017-061



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并于2017年3月1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江苏科菲特生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2017年3月16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江苏科菲特生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截至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该事项仍具有不确定性。



(二)公司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强化信息披露管理,严格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加强对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健全公司治理机制,诚实守信,切实履行公众公司的各项义务。



江苏科菲特生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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