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菲特: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收回占用资金的公告
科菲特资讯
2019-02-01 17:00:55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9-02-01


公告编号:2019-010
证券代码:837367证券简称:科菲特主办券商:中投证券

江苏科菲特生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收回占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015年9月,公司由有限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改制前,公司注册资本为2050万元,资本公积1950万元(全部为股东溢价增资形成的资本公积),改制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000万元,其中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950万元。应税收主管部门要求,公司改制时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视同分红,公司自然人股东产生纳税义务,由公司限时代扣代缴。若公司不能及时代缴上述税款,可能面临税务主管部门的处罚。

2018年1月10日,公司代自然人股东朱光华、柏敏卿、吴忠等缴纳了上述个人所得税,代缴金额分别为951,200.00元、894,128.00元和57,072.00元。代缴个税时,公司尚欠朱光华100万元,因此,公司代朱光华缴纳的税款被全部冲销。而柏敏卿、吴忠两位自然人股东因未转入股权兑现增值,且个人资金不足,导致未能及时偿还公司代缴税款,其中柏敏卿持有公司22.93%,现任公司董事(其已于2019年1月4日向公司递交辞职报告,但因其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少于法定最低人数而暂时未生效),为公司关联方。因此,公司代柏敏卿缴纳的个税形成的应收款项属于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公司代柏敏卿缴纳个税时,双方未约定利息费用。
二、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回收情况

公司为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免受税务主管部门的处罚而最终导致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的发生,为此,公司积极催收了关联方欠款,并于2019年1月31日收

公告编号:2019-010
回了该笔资金。针对该事项,公司将进一步提高合规意识,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遵守,避免类似占用公司资金、资源的情况再次发生。

江苏科菲特生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https://1458esb.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