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1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美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报告
(第一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与
武汉美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格科技或公司)签署的《辅导协议》,招商证券作为美格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机构,就本期辅导工作情况,向贵局报告如下:
一、辅导期内所做的主要辅导工作
(一)本期辅导经过
本期辅导时间自 2021 年 2 月 26 日至本报告签署日。在
本辅导阶段,招商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开展了现场辅导培训,并继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本阶段的现场辅导培训主要对被辅导人员作《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论培训和专业辅导,使辅导对象初步掌握了公司上市相关知识,进一步强化辅导对象加强公司规范运作意识。
本阶段的尽职调查主要是更系统、深入了解公司基本情
况和业务发展情况,进一步收集、整理公司历史沿革、业务技术、财务资料及其他重要事项等方面的材料;同时,对公司近期经营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分析。此外,辅导小组持续督促公司对尽职调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规范。
(二)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工作小组组成及辅导人员情况
招商证券本期参加辅导的人员:张维、王靓、徐晓凯、何南方。以上人员均为招商证券正式员工,拥有丰富的股票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辅导的专业机构,配合招商证券为美格科技提供专项辅导及日常辅导工作。上述情况符合相关要求。
美格科技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公司的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辅导方式及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1.辅导的主要内容
(1)辅导机构对被辅导人员进行了现场辅导培训,加强了对拟上市主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要承担责任的认识;相关人员进一步巩固了对 IPO 上市规则、相关财务、业务及法律问题要点、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及规范的了解;
(2)继续督促美格科技不断完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采购、销售等与日常业务相关的内控流程,继续督促美格科技和各控股子公司在日常业务中贯彻落实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提升公司的内控水平。
2.辅导协议履行情况
在本阶段招商证券及美格科技均履行了辅导协议规定的应承担的义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3.美格科技按规定参与、配合辅导机构工作的情况
在本期辅导中,美格科技召集被辅导人员积极参与和配合招商证券、辅导律师及辅导会计师的现场辅导培训,并为招商证券的尽职调查提供了必要的资料,从而使招商证券顺利完成了本期辅导工作。
二、美格科技的有关情况
(一)美格科技主要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
本辅导期内,公司的经营业绩不断增长,盈利能力不断提升。
(二)美格科技的其他情况
1.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
本辅导期内,美格科技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基本独立完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和完整性的情形。
2.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运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美格科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完整,执行情况良好。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辅导期内,未发现美格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违反同业竞争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4.辅导对象按规定和辅导协议参与、配合辅导机构工作的情况
本辅导期内,招商证券不定期组织相关各方召开协调会,讨论解决辅导过程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并对公司存在的不规范事项形成整改意见。公司目前正在逐一落实整改意见。
三、美格科技目前还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对措施
(一)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目前公司董事会尚未建立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的制衡机制尚不完善,决策的科学性还有待提高。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相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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