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13
关于武汉美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七期)
武汉美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美格科技”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招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与辅导对象签署的《辅
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刘晓玉因工作调整原因,未参与辅导工作,不再担任辅导人员。招商证券本期参加辅导的人员:张维、王靓、何南方、何思彤、方格,其中张维为辅导小组组长。以上人员均为招商证券正式员工,拥有丰富的股票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上述成员均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为证券从业人员,且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拟上市公司的辅导工作,符合有关法规的要求。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辅导的专业机构,配合招商证券为美格科技提供专项辅导及日常辅导工作。上述情况符合相关要求。
美格科技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公司的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自 2022 年 4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在
本辅导阶段,招商证券辅导工作小组组织了现场辅导,并继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本阶段的现场辅导主要继续对被辅导人员作《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理论辅导和专业辅导,并以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为主线,作财务制度、会计核算、内部审计、内部控制设计等方面的理论辅导和专业辅导。
本阶段的尽职调查主要是更系统、深入了解公司基本情况和业务发展情况,进一步收集、整理公司历史沿革、业务技术、财务资料及其他重要事项等方面的材料。辅导小组主要通过线上及现场等方式对美格科技进行辅导。此外,辅导小组持续督促公司对尽职调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规范。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辅导的主要内容
(1)辅导机构对被辅导人员进行了现场辅导,加强了被辅导人员对拟上市主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要承担责任的认识;相关人员进一步巩固了对 IPO 上市规则、相关财务、业务及法律问题要点的认识,同时辅导小组与公司针对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
(2)继续督促美格科技不断完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内控流程,继续督促美格科技和各控股子公司在日常业务中贯彻落实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提升公司的内控水平。
(3)持续关注公司运营情况,督促公司按照首发上市要求合法合规运营,提升公司运营水平,关注美格科技经营业绩情况。
(4)持续关注武汉东湖高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辅
导对象股权的相关程序及进度。2021 年 11 月 24 日,辅导对象
共 4,760,000 股股份(约占股份总数 11.46%)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顺利挂牌,挂牌转让底价为 7,371.41 万元。其中,645,577 股股份(约占股份总数 1.55%)已经成功在产权交易所
摘牌并交割,合同签署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23 日,受让方为佛
山睿景丰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仍有 2 笔合计共 4,114,423 股股份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
交易所挂牌,项目编号为 HB2021DF300150 以及 HB2021DF300151。
(5)辅导小组就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各板块的特点和属性对被辅导人员进行了辅导,使得被辅导人员对于创业板上市公司与北交所上市公司的不同定位和相关监管要求更加了解。
2.辅导协议履行情况
在本阶段招商证券及美格科技均履行了辅导协议规定的应承担的义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3.美格科技按规定参与、配合辅导机构工作的情况
在本期辅导中,美格科技召集被辅导人员积极参与和配合招商证券、辅导律师及辅导会计师的现场辅导,并为招商证券的尽职调查提供了必要的资料,从而使招商证券顺利完成了本期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财务相关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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