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17
公告编号:2018-037
证券代码:837717 证券简称:华安奥特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华安奥特(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华安奥特(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聘请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担任主办券商,于2016年6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完成挂牌,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股票简称:华安奥特,股票代码:837717。
自挂牌以来,公司不断完善治理机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信息。
平安证券自担任公司主办券商以来,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从挂牌到后续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并建立了健全的持续督导工作底稿。平安证券依照相关规定及合同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公司感谢平安证券为公司提供的服务。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平安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
公告编号:2018-037
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同日,公司主办券商由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
二、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8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8年9月13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于2018年9月27日与平安证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华安奥特(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终止协议》,并于2018年9月27日与首创证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约定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就本次变更主办券商事项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公司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任何风险和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股价产生任何影响。
华安奥特(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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