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4-13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新发展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于2016年3月14日收到《关于上海新发展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根据相关要求,我公司会同上海新发展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对贵公司反馈意见中的问题进行了落实,并对公司申请文件有关内容进行了必要的修改、补充说明或解释。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本回复中所涉及的简称若无特别说明,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一致。
一、公司特殊问题
1、关于现金收款及其内部控制制度。(1)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下列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与公司销售循环相关的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及公司执行情况,公司税收缴纳是否合法合规,公司收款入账的及时性及完整性;公司销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是否存在资金体外循环的情形,是否存在坐支行为。(2)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说明针对公司采购与销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执行的具体尽职调查及审计程序,核查的金额占总金额的比重,并说明取得的相关的内外部证据。(3)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事项。
问题1-1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下列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与公司销售循环相关的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及公司执行情况,公司税收缴纳是否合法合规,公司收款入账的及时性及完整性;公司销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是否存在资金体外循环的情形,是否存在坐支行为。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事项。
回复:
一、核查过程和事实依据
主办券商查阅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取得公司报告期内重要销售合同、采购合同;对销售、采购环节执行细节测试、穿行测试、截止性测试;查阅公司纳税申报表、税收缴纳凭证;访谈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与公司会计师进行沟通;等。
二、分析过程
(一)销售循环相关的内控制度有效性及执行情况
公司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二节公司业务”之“四、公司主营业务情况”之“(一)营业收入构成及主要客户情况”之“1、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1、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产品类别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2015年1-10月 2014年 2013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餐饮 5,085.49 72.47 5,568.56 71.29 5,136.36 72.83
住宿 1,059.30 15.10 1,389.62 17.79 1,344.54 19.06
其他 372.13 5.30 419.44 5.37 419.50 5.95
主营业 6,516.93 92.87 7,377.63 94.45 6,900.54 97.84
务收入
其他业 500.31 7.13 433.36 5.55 152.24 2.16
务收入
合计 7,017.24 100.00 7,810.98 100.00 7,052.78 100.00
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其他收入包括会议、商场、棋牌室收入,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房租转租收入。
针对销售环节的内部控制,公司制定了《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资金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
公司制定的《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销售与收款负责部门及人员、执行权限、销售政策制定、销售数据系统录入与核对、价格制定、合同订立、客户赔付等内容,建立了货款催收和考核制度。
公司制定的《资金内控制度》明确了现金相关的职责分工与授权审批、库存现金管理、票据及印章管理等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现金结算情况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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