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24
公告编号:2018-017
证券代码:837727 证券简称:酒店管理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新发展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配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在资本市场的长期战略发展规划,上海新发展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
公告编号:2018-017
(一)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准,未出席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
(二)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准,出席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提出有效反对或弃权票的股东。
二、回购价格
按照不低于该等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进行回购,具体价格以双方协商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限
自2018年8月8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后10个自然日内,为本次回购的有效期限,异议股东需在回购有效期限内提出回购申请。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如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有效期限内提出股份回购要求,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如提出股份回购要求的异议股东在回购有效期限内所持公司的股票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情形的,回购安排将在股票解除质押、司法冻结后执行
四、回购事宜具体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明君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梅路3900弄9号
公告编号:2018-017
传真:021-62708552
电子信箱:https://1458esb.com
由于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若选择进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上海新发展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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