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05
证券代码:837759 证券简称:英泰伟业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英泰伟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英泰伟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和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南第1号: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英泰伟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登记备案和管理工作。
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
门都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后(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长审核),方可对外报道、传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内幕信息知情人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的经营
、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公开的信息。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
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
(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
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
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
效;
(十一) 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 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十三) 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十四) 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十五)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
之三十;
(十六)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
偿责任;
(十七) 公司收购或兼并的有关方案;
(十八) 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
议;
(十九)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二十) 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二十一)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二十二)公司依法披露前的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定期报告的内容;
(二十三)公司回购股份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计划;
(二十四)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重大资产重组计划;
(二十五)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着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
或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单位及个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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