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4
公告编号:2024-022
证券代码:837810 证券简称:恒合传媒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深圳恒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 年 4 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深圳恒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公司聘请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律师为陈美汐、邢露,现因陈美汐、邢露工作安排原因,无法见证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内部调整工作安排,将原见证律师陈美汐、邢露更换为刘慧、王玉楠,变更后的见证律师为:刘慧、王玉楠。
二、变更见证律师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见证律师不属于公章程必须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公司管理层一致同意本次见证律师的变更。
三、变更见证律师对此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影响
此次变更系因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内部人员工作调整,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仍为此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见证律师事务所,不会对此次股东大会召开产生影响。
深圳恒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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