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2-20
公告编号:2021-032
证券代码:837845 证券简称:天驰新材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无锡天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天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朱军、
朱艳、王靓于 2015 年 12 月 20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各
方在处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及管理事项时保持一致。
现鉴于上述《一致行动协议》期限将届满,为保障公司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股东朱军、朱艳、王靓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续签了
《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各方基本情况
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公司总股份数为 1000 万股,均为普通股
股票,协议各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841.9 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84.19%。
协议各方具有亲属关系,其中股东朱军系股东朱艳的弟弟,股东王靓系朱军和朱艳的外甥。
二、协议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1-032
1、各方同意,在处理有关天驰新材经营发展且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应采取一致行动。
2、各方同意,就有关天驰新材经营发展及管理的重大事项向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和在有关股东大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保持一致。
3、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持股数量发生变动、公司类型变更、注册资本变更、增加新股东等情形的,均不影响本协议的有效性。
4、本协议有效期为 5 年,自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有利于巩固和稳定公司现有的控制结构,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未造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变化。
四、备查文件
《一致行动协议》。
无锡天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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