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11
证券代码:837873 证券简称:正海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烟台正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05月05日 上午09时00分
结束时间:2017年05月05日 上午11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4月30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山东晟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21号公司二楼
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6、《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3、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
4、由非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
5.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者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7年5月5日 上午8:00-9:00
(三)登记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21号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珠江路21号
邮编:264006
邮箱:https://1458esb.com
电话:0535-6930101
传真: 0535-6386105
联系人:杜华栋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烟台正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二)《烟台正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烟台正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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