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0-17
公告编号:2019-037
证券代码:837906 证券简称:森纵教育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森纵艾德(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资金占用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因公司经营需要,2019 年 5 月 15 日,北京聚才教育科技研究院(有限合伙)、
蔺华、朱美凤、刘影、刘殊伟为公司向北京顺义银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动
资金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金额人民币 100 万元整,自 2019 年 5 月 15
日起至 2020 年 1 月 1 日止。北京聚才教育科技研究院(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
之一;蔺华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朱美凤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蔺华之妻。刘影为公司董事。刘殊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2、关联方资金拆借
(1)2019 年 5 月 15 日,关联方朱世贵从公司拆出资金 1,000,000.00 元,上
述款项尚未归还。朱世贵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蔺华岳父。上述关联交易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尚未偿还。
(2)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关联方蔺华累计拆入公司资金
530,838.13 元。
(3)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关联方北京聚才教育科技研究
院(有限合伙)累计拆入公司资金 550,700.00 元。
公告编号:2019-037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9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森纵
艾德(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资金占用暨关联交易》议案,对上述事项进行补充确认。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方董事蔺华、刘影回避表
决,本议案需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北京聚才教育科技研究院(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西大街 85 号 2 层 210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西大街 85 号二层 210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实际控制人:蔺华
注册资本:1,500,000.00
主营业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技术推广服务;企业管理。
2. 自然人
姓名:蔺华
住所:湖南省汉寿县岩汪湖镇
姓名:朱美凤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姓名:刘影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樊羊路
姓名:刘殊伟
住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生态大街
公告编号:2019-037
姓名:朱世贵
住所:湖南省汉寿县坡头镇
(二)关联关系
北京聚才教育科技研究院(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1,5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5856%,系公司股东之一,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蔺华担任北京聚才教育科技研究院(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本公司与其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蔺华持有公司 3,156,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8.5841%,系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
朱美凤持有公司 1,09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9.8722%,系公司股东、
实际控制人,同时是蔺华之妻。
刘影系公司董事。
刘殊伟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朱世贵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蔺华岳父。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担保,未向公司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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