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31
公告编号:2020-014
证券代码:837906 证券简称:森纵教育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森纵艾德(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纪律处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森纵艾德(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0 年 8 月 27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 8 月 27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森纵艾德(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纵教育”或“公
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 108 号千鹤家园 1 号楼 1704 室。
蔺华,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0-014
(一)涉嫌违规事实:
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
且未根据《关于做好挂牌公司等 2019 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 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20〕264 号)的要求发布延期披露年度报告的临时公 告及主办券商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意见,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构 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蔺华未能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三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 第 1.5 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业务规则》第 6.2 条、第 6.3 条及《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八条、
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森纵艾德(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 入诚信档案。
给予蔺华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处罚对公司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相关责任人勤勉尽责地履行 职责起到了警示作用。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为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公告编号:2020-014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接受全国股转公司所采取的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不申请 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公司对上述违规行为高度重视,将进一点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和相关人员对相关业务规则及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以更积极的态度做好各方面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森纵艾德(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 处分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0】553 号)
森纵艾德(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3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